公告--2019年度福万通少儿大病救助基金开始申请了

发布时间: 2019-06-04 17:55 点击数:{{ pvCount }} 字体: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精准扶贫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省红十字会联合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共同设立“福万通少儿重特大疾病医疗人道救助基金”(以下简称“福万通少儿大病救助基金”)。

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可登陆宁德市红十字会官网(www.ndredcross.org.cn)大病救助专栏下载申请表,并于2020年1月15日前向户籍所在地县级红十字会提出申请。

【救助对象】

具有福建省户籍,罹患重特大疾病的低保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重度残疾人家庭[二级(含)以上]0—14周岁的患儿。救助患儿0-14周岁计算时间为:2005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出生(按照公历年月日计算)。

【救助原则】

“福万通少儿大病救助基金”按照同等条件依申请顺序受理,量入为出、有限救助,原则上每年度的救助金发放总额不透支,如因申请救助的人数增加导致救助总金额超过本年度基金总额的,将根据基金募集情况转到下一年度救助。

救助标准说明

救助对象2019年度内(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以出院结算时间为准)住院治疗(含尿毒症、血友病门诊费用)而产生的大额医疗费用,扣除现行医疗保障制度及补充医疗保险报销和接受其他社会救助部分后的个人负担费用,超过1.5万元(含),“福万通少儿大病救助基金”给予救助1万元原则上每人每年度救助1次

【申请救助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材料:

①申请人的医保卡、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②监护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

③申请人与监护人关系证明材料。

2.贫困家庭证明复印件:

3.申请人本人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

4.疾病及费用证明材料:

①医疗单据;

②疾病诊断书;

③住院病案首页、出院小结复印件;

民政部门救助证明材料(如有);

其他单位及其他社会救助材料(如有)。

备注:以下三类均为合格医疗单据:

1.医疗收费票据原件;

2.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报销结算单原件(加盖医保部门公章);

3.若以上单据原件交其他部门再次报销,须提交加盖最后一次报销补助部门公章的报销补偿单复印件和医疗票据复印件,并提供相关补助证明。

【温馨提醒】

1.提供申请人本人姓名银行卡或活期储蓄存折复印件。

2.住院医疗费用的计算时限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以出院结算时间为准)。

3.2019年度福万通少儿大病救助基金申请时间截止2020115日,逾期不予受理。因可能涉及申请材料不全而需要补件等情况,请提前申请,确保申请材料符合救助审核标准。

宁德市红十字大病救助基金捐款方式】

201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财政的大力支持下,市本级大病救助基金建立。宁德市红十字会呼吁社会各界支持这项面向特别困难群众的民生政策,让更多贫困人群受益,减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发生。大病救助基金以政府引导,爱心企业、单位和各界爱心人士参与的方式进行募集。实行专款专用、专项管理,定期公示的管理办法。大病救助基金捐款方式(含网上银行) ,账户名:宁德市红十字会救助基金,开户行:兴业银行宁德财贸广场支行,账号:136010181200017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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