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公告

发布时间: 2023-04-17 21:03 点击数:{{ pvCount }} 字体:    

  根据党中央巡视巡察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经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市委巡察二组自2023年4月17日起,对市委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红十字会党组开展常规巡察,巡察时间30天左右。

  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点岗位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巡察期间,为方便广大干部群众反映问题,设立联系方式:​联系电话:19835340200,正常上班时间接听。邮政信箱:宁德市A044号邮箱。联系信箱分别设在市生态环境局大楼出口左侧、市红十字会出口右侧。

  《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省委《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实施办法》对巡视巡察干部的纪律和作风作出了明确规定,要求巡察干部做到忠诚、干净、担当。请广大干部群众对市委巡察组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93-2789901,工作时间正常受理。

 

  

  中共宁德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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