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红十字会、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卫生厅、共青团福建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高校红十字会工作的意见》

发布时间: 2014-08-23 17:23 点击数:{{ pvCount }} 字体:    

闽红事〔2009〕39号

 

各高等学校,各设区市红十字会、教育局、卫生局、团委: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教育部、卫生部、团中央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学校红十字会工作的意见》(红总字〔2005〕18号)和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教育部联合下发的《学校红十字会工作规则》等文件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中国红十字会章程》的有关规定,进一步推动红十字运动在高校的普及,促进学校红十字会工作的深入开展,使“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在青年学生中得以弘扬,并真正成为推进学校素质教育的有效途径和载体。现就加强和规范高等学校红十字会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健全高校红十字会工作管理体制

1.高校红十字会是以学生为主体,师生员工共同参加的中国红十字会的基层组织。在学校领导下和上级红十字会指导下,开展符合红十字会宗旨和青年特点的活动。

2. 要求2009年全省高校应有60%以上建立红十字会,到2010年,全省所有高校均应建立红十字会。高校红十字会可设教工分会和学生分会,学生分会组织机构要健全,可设办公室、宣传部、组织部、外联部,班级成立红十字小组。各级教育、卫生部门、共青团组织和红十字会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号召广大青年学生积极参与红十字活动,要结合实际情况,按照积极、稳妥、求实的原则,积极推动高校建立红十字会。

3.高校红十字会实行理事会议制,会长由分管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校(院)领导担任,秘书长由校团委或学生工作部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学校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学生会员代表组成理事会。每年应召开1-2次理事会,理事会之前要召开常务理事会,每3年召开一次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

4.各高校红十字会要根据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和教育部联合下发的《学校红十字会工作规则》,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使学校红十字会的组织建设、会员发展、活动组织等各项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要建立十二项工作制度,做到“六个一”。十二项工作制度是:会议制度,入会登记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学习和培训制度,社会服务制度,宣传制度,活动制度,募捐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工作交接制度,会费收缴使用管理制度,评比表彰制度。 “六个一”即:建立一个红十字实践基地,每学期开展一次大型红十字活动,设置一个红十字爱心互助金和红十字募捐箱,成立一支红十字志愿服务队,建立一支红十字卫生救护队,设立一个红十字博爱超市。

二、推进高校红十字会会务规范管理

5.各高校红十字会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抓好新会员入会的宣传、动员、组织工作,提高广大青年学生对红十字会活动的参与率。本着积极、自愿的原则,使更多的师生了解红十字会,积极加入到红十字会队伍中来,壮大红十字青少年队伍。师生会员数力争达到总人数30%以上。

6.学校师生员工,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承认《中国红十字会章程》,自愿交纳会费的,由本人填写入会申请表,经学校红十字会批准,均可成为红十字会会员。学校登记备案,发给会员证和徽章。

7.会员享有和承担《中国红十字会章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毕业升学或参加工作(调动工作)的会员,凭原会员证到新单位红十字会登记注册即可。

8.会费收缴、使用与管理,按照《中国红十字会会费管理办法》执行,由各高校红十字会负责实施。学生会员年度会费数额不限,原则上不低于5元,教职工会员年度会费为10元。80%会费留学校红十字会,20%上缴上级红十字会。会费使用情况每年度向学校红十字会理事会报告。对于贫困地区和贫困家庭的红十字青少年,会费收缴可以减免。

9.红十字标志使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标志使用办法》和《中国红十字会红十字标明性使用规定》执行,为白底红十字。
会徽:金黄色橄榄枝环绕的白底红十字。学校红十字会名称:在学校名称后加“红十字会”。

三、开展适合高校特点的红十字活动

10.精心组织适合青年特点的红十字活动,在活动中要注意培养一批红十字青年骨干,培训一批红十字志愿辅导员,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推动以下各项工作的开展。

——红十字运动知识传播。青年是红十字运动基本知识传播的主要对象。各高校红十字会要针对青年特点,把传播红十字运动基本知识融入学校各类社会实践活动中,积极开展具有红十字特色的演讲比赛、征文比赛、知识竞赛、夏(冬)令营等活动,充分发挥校园广播、宣传栏、校内报刊、网络等宣传阵地作用,力争使传播工作的覆盖面达到在校生的50%以上。

——红十字志愿服务。要丰富志愿服务的形式和内容,建立红十字博爱超市,为志愿者提供实践红十字精神的平台。积极探索把符合人道主义宗旨的红十字志愿服务,纳入青年志愿者行动体系。各高校发展红十字志愿者队伍的比例应占学生总数的20%以上,积极引导志愿者参与红十字志愿服务等活动,力争青少年会员每学年参与志愿服务时间累计30个小时以上。

——救护知识普及和救护员培训。要将救护知识普及和救护员培训、防灾避险教育及技能训练演练列入学校健康教育工作的内容,建立高校红十字紧急救助系统。高校红十字会要针对青年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把救护知识普及和救护员培训,办成内容丰富、喜闻乐见的活动。不断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要从新生入学抓起,争取30%以上在校生接受救护知识普及或救护员培训。

——自愿无偿献血和捐献造血干细胞。要提高青年对自愿无偿献血和捐献造血干细胞工作的认识程度,在倡导自愿的基础上,鼓励和引导广大青年参与捐献活动,并积极探索将自愿无偿献血和捐献造血干细胞工作,作为学生德育教育和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

——关爱生命和青年同伴教育。要采取各种形式,积极开展预防艾滋病,远离烟草、远离毒品等健康教育活动。要与我国国情及有关政策相结合,把握宣传教育工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学校要结合实际情况,积极开展青年同伴教育活动,每年争取10%以上的在校生参加青年同伴教育培训。

——国际与地区间的交流与合作。根据《学校红十字会工作规则》,在各级红十字会的指导下,组织全省广大红十字青少年,积极参加国际与地区间的交流与合作;增进红十字青少年的友谊和了解,促进国际红十字青少年运动的发展。

四、合力推进高校红十字会工作加快发展

11. 各级教育、卫生部门、共青团组织和红十字会要结合本系统的实际,共同做好红十字青少年工作。努力探索青少年人道主义传播渠道,建立“红十字青少年人道主义培训基地”,为经常性、有效性地开展青少年人道主义传播提供阵地。红十字会要主动做好红十字青少年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联络联系相关部门共同推进学校红十字事业发展。教育部门要把学校红十字会工作同开展素质教育、加强大学生思想道德建设结合起来;卫生部门要把学校红十字会工作同开展宣传无偿献血、预防艾滋病以及健康知识的普及,增强青少年自救互救知识与技能等结合起来;共青团组织要把学校红十字会工作与共青团的工作和活动结合起来,共同促进学校红十字会工作全面发展。

12.各级教育、卫生部门、共青团组织与红十字会在工作中要注意互相协作,加强沟通,及时总结经验,勇于开拓创新,研究新方法,采取新措施,解决新问题,使红十字青少年工作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不断开创红十字青少年工作新局面。

13.高校红十字会要积极争取教育、卫生、共青团等到有关部门的支持,保证对学校红十字会的组织发展、人员培训、活动开展等方面必要的经费投入和物质支撑。
14.积极培养和推广典型,及时总结经验,表彰先进,以点带面,不断推进学校红十字会工作。各级学校红十字会工作委员会在推动学校建会的同时,要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积极开展创建“红十字模范校”活动。

五、 加大高校红十字会工作考核力度

15. 各高校要把红十字会工作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议事日程和年度考核,切实加强领导,根据工作职责定期进行考核。校红十字会要将完成工作情况定期向校红十字理事会进行报告。每学年要开展优秀红十字小组、先进集体及优秀红十字会员和优秀红十字志愿者的评选活动。

16.各级红十字会学校工作委员会要每年评选一次学校红十字会优秀会员和先进集体;每三年进行一次“红十字模范校”考评验收。
17.对被评为各级优秀红十字会员的师生员工由学校记入人事档案,享受学校相应的荣誉待遇。会员工作突出或做出重大贡献的,可报请上级红十字会授予荣誉称号。
  
                     福建省红十字会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卫生厅                     共青团福建省委
                           二○○九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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