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人道交往平台 服务祖国统一大业

发布时间: 2014-08-23 19:01 点击数:{{ pvCount }} 字体:    

    福建地处东南沿海,是海峡两岸交流交往的前沿,肩负着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和服务祖国统一大业的重任。多年来,我省红十字会在总会和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基本方针,充分发挥红十字会国际中立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建立健全协作机制,联络见证两岸双向遣返作业,协助政府处理涉台突发事件,努力搭建人道交往平台,积极为促进祖国统一大业作贡献。
  一、建立协作机制,联络见证两岸双向遣返
  海峡两岸双向遣返作业的联络见证,是中国红十字会赋予我省红十字会特有的一项重要工作。长期以来,我会本着“人道、安全、便利”的原则,积极与省台办、边防总队等有关部门协作,主动与台湾和金门、马祖红十字组织沟通联系,认真做好联络见证工作,圆满完成了总会交给的任务。
  参与建立双向遣返通道。1990年7、8月份,台湾海峡连续发生两起台湾方面强行遣返我省私渡人员,导致46人丧命的惨案,引起了两岸民众极大愤慨。我会受总会委托,根据对台主管部门要求,与台湾红十字组织主动取得联系,提出由两岸红十字会以个人名义在金门商谈遣返的建议,并与台湾红十字组织就有关问题反复协调磋商,达成了初步“协议”。当年9月11、12日,中国红十字会秘书长韩长林、我省红十字会副会长计克良与台湾红十字会秘书长陈长文、副秘书长常松茂等,在金门举行工作商谈,就海上遣返原则、对象、地点、方式等达成了四点协议,也就是著名的《金门协议》,这是1949年以来两岸签订的第一个协议,它的签订实现了两岸关系历史性的突破。从此,两岸红十字组织第一次建立了事务级联系,开通了双向遣返渠道,标志着两岸海上双向遣返工作机制的正式建立。
主动加强沟通联络。为确保遣返联络工作顺利开展,省红十字会专门成立了领导机构,建立了闽台红十字组织秘书长联络制度,我们认真组织学习中央对台有关方针政策,深入了解台湾风俗民情,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做好双向沟通。我会与省台办、边防总队等相关单位建立健全了工作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通报有关情况,主动加强与台湾和金门、马祖红十字组织的联系,合力做好各项工作,确保了遣返作业的正常进行。例如,1991年5月,大陆赴金门接运李大昌等贪污犯,当时海上雾大能见度低,无法看清台方引导船,我作业船只能缓慢向前驶进,台湾警方以我作业船违规为由上前阻拦,通过我会与台湾红十字组织联络,双方及时消除了误解。1997年的一次遣返作业中,我方发现台方引导船悬挂国民党旗,我会立即与台湾红十字组织取得联系,提出强烈抗议,要求台方遵守《金门协议》,迫使台湾引导船降下国民党旗,升起了红十字旗。在两岸双向遣返作业中,我会发现部分接运回来的私渡人员患有艾滋病、性病、皮肤病和肢体软瘫等,基于人道立场,我们通过台湾红十字组织,强烈要求台湾有关部门给予私渡人员体检、治疗等人道待遇,经多次交涉,台湾方面答应了这一合理要求,有力保护了遣返对象的生命与健康。
  周密实施遣返见证。为确保遣返作业的顺利进行,制定周密预案、核实遣送对象身份和确定遣返交接时间地点至关重要。15年来,我会与台办、边防等部门紧密合作,做到每一次作业方案都要逐一细化审定,每一次现场见证都要对人员身份逐一核对,每一个疑点问题都要逐一排查,每一个病患妇儿等重点对象都要提供健康保障,每一次执行任务海上气象都要准确掌握,确保了遣返作业的安全和顺利实施。从签定《金门协议》至今,我会联络见证和接回私自渡台人员192批(次)35947人,接收大陆劫机犯3批15人,从大陆遣返台湾居民74批219人,其中刑事嫌疑犯73人、非法入境146人。2003年12月,中国红十字会彭珮云会长来闽参加“海峡号”遣返专用船授匾仪式时,对我省两岸双向遣返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同时,我会还积极配合省台办和边防总队等部门,多渠道筹资建造新“海峡号” 遣返作业专用船,并为执行任务的边防官兵统一购置了专用工作服。
  二、加强沟通协作,携手开展人道救助
  福建与台湾仅一水之隔,两岸地缘近、血缘亲、文缘深、商缘广、法缘久,有着割不断的历史渊源。长期以来,我会与台湾红十字组织携手合作,共同开展人道救助和突发事件处置,受到了两岸同胞的欢迎和好评。
积极开展灾害救援。台湾和福建都是自然灾害多发地区,每次大的灾害,都有许多弱势群体需要人道关怀和救助。1994年,我省遭受特大洪灾,台湾红十字组织为我们送来了100吨大米和其他急需的救灾物资。1999年,台湾“9.21”大地震发生后,我会迅速组建了由地震监测、创伤医疗、护理、防疫等25名专家组成的赴台救援赈灾待命小组,随时准备赴台参与抗震救灾救援工作。同时,我会还联合有关部门举办了“闽台情、同胞心——为台湾大地震受灾同胞赈灾义演晚会”,募得捐款1525万元,为台湾同胞送去大陆人民的深情厚意。闽台红十字组织彼此互援互助,充分体现了两岸同胞同根同缘的骨肉之情。
妥善处理涉台突发事件。多年来,我会坚持人道、公正和中立立场,积极协助政府妥善处理海峡两岸海难、空难和渔船被扣等突发事件。2002年5月25日台湾“华航”空难事件发生后,我会应台湾红十字组织要求,及时组织沿海4个设区市动用上千艘渔船和数千渔民搜寻打捞飞机残骸等物品19件,并前往罹难者家中送上红十字会的人道关怀和慰问款。2003年9月13日,福州长乐市“闽长渔4108号”,在返航途经马祖白犬岛附近海域时,被台第十海巡队拦截,并无理要求我渔民将船开往马祖,在争执中渔民自卫并将台方“海巡”队员江少南及其配枪带回长乐,酿成了一时备受两岸关注的事件。为缓和局面,我们及时与马祖红十字组织取得联系,商定次日由马祖派人到福州马尾港接回人质,并以红十字会名义交接见证,快速妥善地处理了这起事件。2004年,按照国台办要求,我省在台办、红十字会和省直有关部门建立了处理涉台突发事件紧急联系人制度。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和福建省台办、边防总队、红十字会及台湾、金门、马祖红十字组织设立了对台联系的专用电话,保持经常性的联系与沟通。截止2005年底,我会协助政府参与处理海峡两岸突发事件共89起,安全索回被台湾当局抓扣的大陆渔船30余艘,船员渔民600余人,挽回经济损失2600多万元。
  三、积极牵线搭桥,做好两岸查人转信
  查人转信工作是红十字会的一项传统业务。闽台同根同宗同源,台湾同胞中祖籍福建的占80%以上,我省寻亲查人转信任务相当繁重。自1987年11月台湾当局开放大陆探亲以来,我会坚持把查人转信作为一项重要的台务工作来抓,积极牵线搭桥,尽心尽力为两岸失散亲人重逢团聚服务。
借助媒体牵线搭桥。由于两岸长期阻隔,寻亲工作牵涉面广、工作量大、难度高,离不开相关部门尤其是新闻媒体的配合与支持。自开展查人转信工作以来,我会除加强专职人员培训,规范查人程序,实行微机管理外,还主动寻求媒体支持,借助媒体力量,形成查人转信的合力。多年来,我们对查寻有难度的,都能积极与媒体联系,免费刊登“两岸寻亲”启事;对影响较大的典型个案,及时请媒体宣传报道,既拓宽了寻人渠道,又扩大了红十字会的影响。1993年,台胞林女士与胞弟40多年未通音讯,几经寻找没有线索。我们通过电视台进行现场采访跟踪报道,林女士很快找到了失散的弟弟。此类通过媒体帮助两岸同胞团聚的感人事例不胜枚举。
查人转信服务到位。我们坚持做到热情接待每一位来访者,详细听取寻人情况介绍,耐心解答有关问题,指导填写寻人表格,及时建立寻人档案,按照总会规定的寻人程序,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积极为失散亲人牵线搭桥,最大限度地给每一位寻亲者以满意的答复。18年来,我会共受理大陆查找在台亲人4478宗,找到165宗,受理台胞查找大陆亲人1359宗,找到573宗,使得两岸众多分离骨肉得以团聚。
  四、开辟“绿色通道”,实施两岸生命接力
   两岸生命救援接力是我会近年新拓展的一项红十字人道救助工作。2001年元月,“两门两马”(厦门与金门、马尾与马祖)航线开通后,为方便在大陆经商、旅游、探亲的患病台胞及时返台医治,我们基于人道立场,与台湾和金门、马祖红十字组织反复协商,联手建立了两岸在紧急情况下展开人道救助的合作机制,为台胞返台就医开辟了“绿色通道”。省和福州、厦门红十字会均制定了生命救援接力行动方案和应急救助措施,确保两岸生命救助接力的顺利开展。2004年6月,台商苏慧育在闽意外脑血管中风,濒临死亡,在我会与金门红十字组织的倾力相助下,通过厦金航线“绿色通道”,顺利回乡与家人团聚。今年正月初六,83岁高龄的台胞金梅生因肾功能衰竭入住福建省立医院,患者本人及家属强烈要求返台就医。我会得知这一情况后,及时与省台办、边检和台湾、马祖红十字组织沟通协调,克服了种种困难,安全将金先生从福州马尾乘船经马祖转乘直升飞机返回台北。一位经常走厦金航线的金门红十字同仁说,“绿色通道”已成为挽救台胞生命和沟通两岸关系的桥梁。据统计,我省红十字会与金马红十字组织携手护送46名患病台胞直航返回台湾,其中年龄最小的仅7个月,最大的92岁高龄,拓展了两岸人道服务领域。
  五、发挥“海西”优势,构建人道交往平台
改革开放以来,闽台两岸关系交流交往越来越频繁。我会充分发挥海峡西岸优势,积极开展双向交流交往,加强人道救助项目合作,促进了两岸关系的良性发展。
建立双向交流机制。1987年台湾当局开放大陆探亲后,两地红十字组织加强了联系、沟通与合作。1990年《金门协议》签定后,我会与台湾红十字组织之间建立了事务级联系机制,双方不仅在双向遣返方面紧密沟通协作,而且通过这一渠道协助政府处理涉台海难、渔事纠纷和突发事件,进一步加强了联系合作。从1990年起,厦门、漳州、泉州市每年联合召开闽南三角区红十字联谊会,金门红十字组织都组团参加,成为两地红十字组织交流合作的一个联络平台。随着两岸生命救助“绿色通道”的开通,两岸组织关系更加密切,双方每次召开红十字会代表大会或理事会,闽台两地都互致贺词,每年春节都派员互访,“两岸一家亲”的氛围越来越浓,交流越来越频繁。
  互访往来更加密切。1990年台湾红十字组织陈长文秘书长、1993年台湾红十字组织施纯仁副会长先后率团来闽参观考察。2005年,台湾红十字组织郝龙斌秘书长到我省进行工作访问,与我省红十字会领导进行了友好交流,双方还就建立人道救助沟通机制、开展人道救助领域合作、开展互援互助等进行了深入探讨,共同谋求两岸人民的福祉。近几年,随着“两门两马”航线的开通,我省各级红十字会与金门、马祖红十字组织来往更加密切,省和福州、泉州、厦门、漳州、南平等市红十字会先后组团赴金门、马祖学习考察。仅2005年,我会就接待台湾红十字组织考察团8批100人次,组织了6批54人到金门、马祖考察学习,通过组团互访,双方加深了了解,增进了友谊,为今后扩大交流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项目合作形式多样。1993年闽台两岸首次在武夷山联合举办了“红十字青少年夏令营”,开启了两岸红十字组织活动项目合作的先河。1994年,又在厦门举办海峡两岸水上救护培训班,进一步积累了合作经验。在两岸红十字组织频繁的交往过程中,双方充分利用各自优势,开展了形式多样的互援互助和项目合作,红十字组织的人道作用发挥得更加充分,两岸关系也更加密切。2004年,为纪念中国红十字会成立100周年,我会牵头两岸四地分别在福州、厦门、金门、马祖同植“博爱林”。今年,我省还将举办厦门与金门、马尾与马祖联办红十字青少年夏令营,进一步推进两岸红红十字项目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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