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人道精神 共建和谐社会——福建省红十字会50周年回眸

发布时间: 2014-08-23 11:18 点击数:{{ pvCount }} 字体:    

  福建省红十字运动始于1906年,至今已有百余年历史。1958年12月8日,福建省红十字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在福州召开,宣告省红十字会正式成立,当时作为人民卫生救护团体办事机构设在省卫生厅。1991年,全省各地、市、县、区全部建立了红十字会。1993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颁布实施,明确红十字会为专门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依法独立自主开展工作。2001年10月,省委编委明确省红十字会办事机构独立设置,由省卫生厅代管改为省政府领导联系。2004年5月,省委任命了省红十字会专职常务副会长,成立了中共福建省红十字会党组,正式理顺省红十字会管理体制。2005年2月,省红十字会召开了第六次全省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理事会。

  我省红十字运动诞生于灾难深重的旧中国,红十字组织和会员、志愿者以人道博爱为怀,视拯救苍生为己任,主要组织开展了支援抗战、救济难民、筹募基金、组织防病治病等人道主义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我省红十字会在建立健全组织,发展会员,宣传会务知识,参与爱国卫生运动,组织医疗救护和救护训练、实施救灾扶危、接受社会捐赠、开展红十字青少年活动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改革开放以来,我省红十字会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和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的指导下,在国内外红十字组织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改善最易受损害群体境况为目标,不断拓宽人道服务领域,扎实搞好备灾救灾工作,全面开展红十字系列博爱救助行动,大力普及初级卫生救护知识,积极参与和推动全民无偿献血和遗体器官捐献,着力加强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建设,开展预防和控制艾滋病宣传教育,广泛传播国际红十字运动基本知识,开展对外以及与台港澳红十字组织的交流合作,协助政府处理两岸人道工作事务和海上突发事件等,红十字各项事业有了较大的发展。特别是省红十字会第六届理事会领导集体组建以来,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开创打基础,发展求提升,把握发展规律,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扎实推动红十字事业全面发展,基础性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整体影响力和综合救助实力明显增强,人道传播和社会救助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省红十字会先后被中国红十字会授予“2005年为印度洋海啸灾区救援募捐‘全国最佳组织奖’”、“2006年十佳报刊宣传单位”、“2007年‘红十字博爱周’活动优秀组织奖”、“2008年度宣传组织工作优秀奖”和“汶川地震抗震救灾最佳组织奖”等;被福建省委、省政府评为“2006年防抗台风抗洪抢险救灾先进集体”;“红十字博爱送万家”项目荣获福建省首届“八闽慈善奖”;省红十字会被评为省直机关第九届“文明单位”。

  加强组织队伍建设,搭建爱心公益平台。近年来,全省各级红十字会注重抓好组织队伍建设,努力扩大基层组织覆盖面,壮大会员、志愿者队伍,引导基层组织有效作为,成为弘扬人道主义精神,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力量。目前,全省9个设区市红十字会和39个县级红十字会明确理顺管理体制。全省共有红十字基层组织2224个(513所学校建立红十字会)、团体会员2060个、个人会员485620人,其中成人会员221108人,青少年会员264512人,拥有红十字志愿者63448人。各级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发挥红十字会公信力高的优势,精心打造公益品牌项目,在社区、农村、企事业单位建立博爱超市、红十字服务站、卫生站、捐助站等公益服务站点,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基层红十字服务活动,努力倡行公益,凝聚爱心,满足弱势群体需求,得到了当地政府和人民群众的欢迎。2008年,南安市红十字会被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授予“十佳县级红十字会”,分别有3家乡镇(街道)红十字会、红十字冠名医疗单位被授予“优秀乡镇(街道)红十字会”和“优秀冠名红十字(会)医疗机构”,分别有30名会员、志愿者被授予“红十字会员之星”和“红十字志愿者之星”。

  建立社会化宣传机制,提升红十字公益形象。大力宣传贯彻《红十字会法》,坚持把宣传红十字知识、弘扬人道精神、倡导公益理念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来抓,立足构筑社会化宣传格局,与媒体互动联动,创新开展各类公益宣传活动。2005年来,全省各级红十字会持续联动开展“5·8红十字博爱周”大型宣传活动,形成规模效应。省红十字会联合福建公共频道、体育健康频道创办《海峡西岸红十字》电视栏目,发展建立了福建省红十字会新闻志愿者队伍,整合改版福建省红十字会门户网站,联手有关传媒单位开发“海西红十字爱心公益网”和“红十字仁爱公益网”、“福建省红十字心理援助中心网”等,创办“福建省红十字青少年人道主义培训基地”,联合广电集团等共同举办“弘扬人道、共建和谐”、“四海同心、血溶于情”、“托起生命的希望”、“有你有我——红十字爱心之旅”、“博爱在海西——红十字助学”等大型公益晚会,联合省委文明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和省广播影视集团,开展“2006-2007年度全省红十字爱心公益单位(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特别是在2008年初冰冻雨雪灾害和“5·12”汶川地震灾害救助中,紧密携手新闻媒体联合开展募捐救援和宣传系列活动,举办各种大型宣传募款公益活动,持续报道募捐现场感人事迹,广泛宣传爱心奉献先进典型,营造人人向善的良好社会氛围,较好地提升了红十字会的公益引领形象和社会知名度。

  创新募捐工作模式,壮大人道救助实力。针对社会发展变化中公益募捐出现的新情况,六届理事会立足探索建立多途径、多形式、经常性的资金募集渠道和机制,坚持以项目为载体,加强外联,开放办会,努力拓宽筹资渠道。2006年初率先创建了包括灾害救助、生命救援、健康援助、博爱助学、助老助残等8类43项的人道救助公益项目库;之后又加强与爱心企业和媒体的联系与合作,创新公益引领办法,与《海峡都市报》建立“海都红十字公益金”,与东南卫视及东南快报等建立“东南联盟红十字公益金”,与电视、广播等相关传媒单位建立以宣传、筹资、救助、引领公益为主旨的“公益金”,并聘请中国女排主教练陈忠和先生担任“海都红十字公益金”形象大使。2008年省红十字会又启动成立了针对贫困家庭白血病患者、先天性心脏病患儿和贫困地区的乡(村)卫生院、站实施救援救助的“希望天使基金”、“爱心天使基金”和“博爱天使基金”,不断丰富募捐筹资项目。同时大力推介“10699993”、“10639639”全国、全省统一的红十字公益募捐特服号,倡导“轻轻一按、日行一善”,引导人人参与爱心公益行动。2005年来,全省各级红十字会共接收和募集爱心救助款物10.97亿元,其中省级2.3亿元,整体救助实力得到明显提升。

  关怀弱势服务民生,人道救助成效显著。加强灾害应急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各级红十字会救灾网络,不断完善各级红十字会《自然灾害等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在省政府及有关部门支持下,成立了“福建省红十字会备灾救灾中心”,投资1200万元购置了面积3800多平方米的备灾救灾中心仓库,指导各级红十字会加强备灾紧急救助硬软件和能力建设。全力开展灾害救援救助行动,无论是2003年抗击“非典”斗争、2005年印度洋海啸国际救援,还是相继登陆我省的“龙王”、“珍珠”、“圣帕”、“帕布”、“桑美”等台风和强降雨造成的洪涝灾害以及2008年初的冰冻雨雪灾害、四川汶川大地震救援救助,各级红十字会都能够第一时间响应,深入一线考察灾情,展开人道募捐救助,现场发放救助物资,组织红十字义诊队深入灾区救护救援和开展卫生防病,并到受灾户送医送药。2005年来,全省各级红十字会共发放救灾救助款物6.4亿元,救助困难群众550多万人次,其中省红十字会本级发放救灾救助款物1.46亿元,救助困难群众74万多人次。积极参与灾后重建工作,近年来共争取人道救助资金3431万元,实施灾后重建项目54个,受益人口150万,较好地发挥了人道救助领域政府的助手作用。持续开展“红十字博爱送万家”活动,近年来全省各级红十字会共筹集价值1942万元款物,救助城乡困难群众24万多人。持续开展红十字系列博爱救助行动,联手实施红十字义诊、复明、助学和帮困等人道救助项目,先后组织开展了“中国扶贫基金会母婴平安120项目救助”、“海都红十字百孤圆梦救助行动”、“海都利群阳光爱心助学”“王老吉学子情爱心助学”、“金桥红十字全免特困生助学”、“红十字爱心年夜饭捐助活动”、“红十字关爱女性健康特别救助行动”和特困家庭救助等,直接受益困难群众达5万多人次。大力推进初级卫生救护培训工作,近4年来共举办救护师资培训(复训)班25期,培训复训师资919人、红十字救护员36万人,在突发事件现场救助、水上安全救生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成立福建省红十字心理援助中心,启动心灵阳光工程,开通心理援助中心网站和援助咨询热线电话,组建红十字灾后心理危机干预应急队,免费提供心理健康咨询服务,义务传播心理健康知识。成立“福建省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管理中心(中华骨髓库福建省分库)”,加大造血干细胞自愿捐献工作管理和宣传力度,全省采集检测入库造血干细胞自愿捐献者血样逾30000人份,初配成功近1000例,实现捐献造血干细胞移植27例。积极推动遗体器官捐献和无偿献血工作,参与《福建省遗体器官捐献条例》制订和施行,全省现有816人登记自愿捐献遗体,113人登记自愿捐献器官,14人实现角膜捐献,32人实现遗体捐献。

  发挥海西人道组织优势,促进两岸友好交往合作。充分发挥红十字会中立组织的独特优势,于1990年参与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与台湾红十字组织签订了两岸第一个协议——“金门协议”,协助政府做好对台事务服务工作。截至2008年11月底,省红十字会共参与见证、遣返作业211批(次),受理大陆查找在台亲人4508宗,找到171宗,受理台胞查找大陆亲人1359宗,找到573宗。加强两岸红十字组织的交流合作,两岸开放探亲以来,省红十字会与台湾红十字组织交流互访密切,主要负责人均率团互访,金门、马祖红十字组织与省和沿海地市红十字会交往频繁,两岸红十字组织联合开辟建立了“红十字生命救助绿色通道”。两岸三地红十字组织2007、2008连续两年在厦门联合举办海峡两岸红十字海上救生救护协同演练、研讨会和训练班,并成立“海峡两岸红十字水上安全救生员训练基地”,为深化人道合作、沟通海峡两岸关系、服务两岸同胞发挥了积极作用。积极开展对外学习交流,近年来,省红十字会先后接待美国、日本、澳门红十字会和其他红十字组织等来访考察,多次组团赴外考察学习,并加强与兄弟省(市、区)红十字会的交流交往,扩展了红十字会的交流领域,密切了红十字国际性组织之间的协作关系,联合与增强了红十字人道救援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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